加强思想引领,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界别人士的民主监督研究
孙易天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值得不断探索的课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实践证明,民主党派、无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是我国一支重要的民主监督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形成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 本文通过探索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多年来的实践情况,就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处于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与参加合作的各个政党之间不是平分秋色,而是友党合作共事的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采用协商民主的原则、制度和方法,与各民主党派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西方多党制政治模式的新型政党关系。在这种新型政党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平等相待、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和谐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的一大政治优势。
一、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需要民主监督
(一)民主监督的重要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多党合作的高度提高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两个方面的主动性。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二)民主监督的重大价值与深远意义
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处在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在多党合作中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团结合作,同时又实行互相监督。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作批评。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有了民主党派,对监督更有益。在新时期,根据阶级关系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又进一步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历来是把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必须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
民主监督对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着重要作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后也不例外。早在1945年7月,
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主监督作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改革开放30年来,民主监督有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但在党内和民主党派中,仍有部分人对民主监督的认识比较片面:一方面,部分党政机关和单位的中共领导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另一方面,部分民主党派成员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的认为,应通过立法,使民主监督具有法律效力,“确保”执政党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有的则认为,对执政党提意见、提批评,会影响相互关系。还有的认为,民主监督只能“提意见、作批评”,执政党可听可不听,起不到监督的效果,因此可有可无,影响了开展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监督时,提无关宏旨、肤浅片面的问题多,提触及实质性的问题少;滞后监督多,及时监督少。
(二)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民主监督机制是民主监督取得成效的有力保障。但由于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和反馈环节上的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在实践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仍旧遇到“知情不够全面,难以发现和找准深层次的问题”、“沟通不够及时,监督难以到位”、“反馈不够主动,实际效果难以显现”等问题,造成了民主监督整体功能相对薄弱。
(三)客观因素制约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发挥民主监督中民主监督功能发挥不够平衡。
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在现阶段,前一种方式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比后一种方式弱。主要表现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反馈。
(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身素养提升不够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身的思想素养直接影响着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我们有些人对民主监督认识不足;有些人在民主监督中稍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些人不敢于监督,补善于监督,害怕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有些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政策水平还跟不上时代。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
(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情况介绍
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对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又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知名人士的称谓,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分别在不同领域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在社会上有较高声望。一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具有无党派身份。二是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无党派人士所从事的活动具有政治性,在所联系群众中要有影响力和代表性。三是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素质。无党派人士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领域。四是具有统战工作对象身份。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
(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施民主监督的优势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具有身份独立、立场客观、专业集聚等特点,如何正确认识、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发挥优势,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动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自身在联系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创新驱动、创业支撑这篇大文章,为专业服务业等业态注入新动力。
(三)新常态下,民主监督的现状分析
笔者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深感要在新时期发挥好自身特点和优势,需要正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支持新常态。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环境和条件出现很多趋势性变化,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2015年,国内需求总体偏弱,经济增速放缓;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艰巨,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新的增长点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创新驱动亟待破题;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性债务、影子银行等潜在风险加大。从经济质量来看,新常态意味着从过去以“三高”(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为特征的粗放发展,转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同时,经济增长的动力结构,也要由原来主要依靠“三驾马车”——出口、投资、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转为今后更多地依靠“三大发动机”——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来拉动经济增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自身在联系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改革开放新时期无党派人士袁隆平为榜样,做好创新驱动、创业支撑这篇大文章,为专业服务业(如注册会计师、律师、医师服务)、信息消费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生态旅游、时尚文化产业等业态注入新动力,点燃创业创新的火把。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面对新常态,要进一步理解改革、投身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深化改革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凝聚合力。无党派人士大多从事现代服务业和专业研究等工作,有利的一面是来自基层,在第一线触摸到经济社会冷暖;不利的一面是对千头万绪的问题缺少点穴之功、缺少全局眼光,对一些问题的考虑有时难免以偏概全和理想化。如何扬长避短?笔者认为,无党派人士可以通过深度调研、座谈协商、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建言议政能力素质,增加对实际问题的整体理解和重点把握,以期对经济社会发展复杂性及改革对策有更切实、更独到、更精准的认识。
四、新常态下实施民主监督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自身建设
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特点,同时又兼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要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履行政治职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祖国现代化建设大局的各项履职工作。切实加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能力建设,把党的报告提出的“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立足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实际,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立足时代对参政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实效提供有力的保障。
要搞好民主监督,主要是靠人,靠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去做工作。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
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性、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职能。因此,各民主党派应十分重视监督的基础建设,并把此项工作当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要有规划和措施,而且一定要落到实处。要支持和帮助他们举办有关这方面的培训班、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外出考察等等,尤其要重视提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以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识和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权利和机制,积极创造民主和谐、平等协商、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支持他们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其他重要协商活动中以本党派及个人名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权利和机制,在政协组织中积极促进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互相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民主评议等活动,积极推荐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行业窗口部门特约监督员,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权利机制,支持他们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提案、反映的社情民意以及在调研、视察等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清理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做到在知情环节,确定“知情”的对象、范围、时间和方法,将情况通报、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参与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重点案件的审理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等列入其中。在沟通环节,规定沟通的内容、重点、时限和具体操作程序。在反馈环节,明确检查、回复、情况报告、意见征询等具体措施,对于民主党派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切实改进,不能采纳的部分要做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答复”。支持民主党派根据自身实际,在各机关明确负责民主监督的部门和人员,细化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本党派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凸现民主监督的功能。
(三)创造并积极探索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新形式、新途径。
结合形势与任务的需要,根据民主党派的特点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联合开展调研的新方法,选择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合开展视察和重点调研活动,形成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决策提供依据与参考。
积极研究探索与各民主党派联合举办专题论坛、专题研讨会和资政会等重大参政议政活动的方式方法,认真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人才、智力优势,支持或与他们联合开展技术咨询、专题讲座,送医、送教、送科技、送文化下乡以及帮困扶贫等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献智出力。
加强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作用的新形式、新途径。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先进经验。
坚持和完善领导走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制度。每年安排时间,由领导带队走访民主党派机关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所在单位,与各民主党派负责同志互通情况、沟通信息。
建立与各民主党派驻会副主委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研究共同任务,商讨有关事宜。建立各专门委员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对口联系与业务交流制度,规范联合调研、日常联络、信息交换、组织联谊等活动,努力形成调研活动统筹、资源信息共享、咨询论证合力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合作共事水平。
新时期新阶段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拓宽和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各民主党派根据民主监督工作需要,既可独立地开展监督,也可与其他民主党派联合开展监督,还可以探索与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热心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工作,真诚欢迎民主党派监督,为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方便,帮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消除疑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鼓励他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环境
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党的作用,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干,三者遵循共同的政治准则,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础,从内容到形式,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民主监督的经常化,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对我们已经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应继续坚持,并加以发展。进一步研究中共与民主党派协商中,民主党派所提意见建议采纳和反馈的科学运作程序,以文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协商中民主监督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荐更多优秀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正职,提升民主监督的层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的联系,逐步增加对口联系的部门,使党外人士知情明政更全面,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健全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执行中定期或不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的制度,实现决策执行中的民主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举行形势报告会、学习讲座、情况通报会、专题讨论会等,视内容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宣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行职能、开展重要活动的情况和成果,宣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先进事迹,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不断强化政协机关的统战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行职责服务的水平。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向党政领导反映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职能、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
民主监督的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理解,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容易被一些领导人和工作部门所忽视。其实,民主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其实质是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就是民主监督。这种监督是多渠道,多形式的。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之一,其基本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民建长安区基层委员会 孙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