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人民政协这一基本政治制度
张共宪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多党合作协商建国,民主建政,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人民政协承担了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形成了政党、政协、政权三个系统互为支撑的国家政治制度架构,也基本建构了独特的中国政治制度。在当代社会利益日益多元的格局下,作为现代国家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协商民主制度的地位不断攀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40多年来,人民政协紧紧融入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聚焦推进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作出了重大贡献,彰显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深入进行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与外国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有利于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促进政协工作服务于人民和社会。
一、我国人民政协制度的特点和巨大优越性
1.我国人民政协制度的特点。我国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积极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党采集社情民意、回应多元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一核心,多支柱”。所谓“一核心”是指政治协商制度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多支柱”则是八大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等。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多党合作中处于核心和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强有力支持者,是中国共产党的左膀右臂,是中国共产党的智囊团。从政治上的关系而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核心,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都是独立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从政权中的关系而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国家政权中超越政党的合作共事,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从政党间的关系而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团结合作的友党关系,而不是互相竞争或攻讦的关系。
(二)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同心同德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同心同德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奋斗目标,并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共同目标;“同梦”则是指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梦”所深刻阐述的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所描绘的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求索、不懈奋斗的历史和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图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达成了和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一致,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织“中国梦”!
(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即“十六字方针”,它是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长期共存”指中国共产党同一切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并得到人民信任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友好合作,为了共同的目标携手努力奋斗;“互相监督”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互相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成长,共同进步;“肝胆相照”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无党派人士之间披肝沥胆,赤诚以对、坦诚相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荣辱与共”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无党派人士都以国家和民族之兴旺为光荣,都以国家和民族之衰败为耻辱,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协力奋斗。
(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都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一切活动均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都肩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护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这也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和强有力支撑。
二、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与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
1.协商主体不同。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主体是公民个体,同时也包括政党、政府、利益集团和族群。西方政治制度特别强调所有受到决策影响的公民都应当包括到协商的过程中来,而现实中只有部分公民才能参与到协商中来。西方政治制度实践中,参与的社会成员通常是由随机抽样或者选举产生。由此可见,西方政治制度应该是一种大众民主和精英民主结合的新模式。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产生于民主革命历史发展过程中,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基本国情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理论见之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与修正的实践产物。它既不是单纯的人为设计或主观选择的产物,也不是单纯的自然生长的产物,而是在历史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奋斗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我国人民政协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步伐相一致,已经成为由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34个界别囊括各个基层的代表性人士,覆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各社会阶层的精英人士,聚集了大陆、港澳台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性人物。深深根植于中国历史发展的人民政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功能定位,广泛代表性与政治包容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这一特性使它能够凝聚共识,成城众志,国家民族精神在人民政协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形式与内容在人民政协制度中达到了有机的统一。
2.协商议题不同。西方政治制度主要侧重于社会和经济领域中公民普遍关心、具有争议性的、需要政府决策回应的重大问题,议题由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的民间或学术机构以及公民共同挑选。我国人民政协制度的议题选择范围更为广泛,不仅有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里的重要问题,而且还有国家领导人的人选,国家事务的管理等类似的重大政治问题。
3.协商方式不同。目前,西方政治制度主要有公民会议、审议民意调查、公民陪审团、愿景工作坊和协商日等方式。我国人民政协制度主要通过两种基本方式进行:一是中国共产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高层谈心会和座谈会等形式。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从1994年起,又增加了社情民意信息这一途径,更好的完善了政治协商制度,使得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更多、更加畅通。
4.协商目的不同。西方政治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公民的参与和协商,培养出公共生活的美德并实现所有公民对政治决策过程与结果的平等控制,同时更大程度地赋予立法、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我国人民政协制度最为根本的目的是保障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也保障其他协商主体的政治权利和利益需求。
三、对完善我国人民政协制度的思考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只有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才有根本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要共同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
二是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人民政协发展进步的历史经验,也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统一战线的团结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必须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与建言资政双向发力,引导广大委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政协只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才能明确使命职责、把握着力重点、彰显意义价值。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新时代,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主攻方向,以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为工作着力点,建睿智之言,聚磅礴之力,助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是必须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在人民政协内部加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还要面向社会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做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工作。要适应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坚持求同存异、求同化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鼓励和支持委员面向基层和界别群众多做解疑释惑、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
五是必须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人民政协处于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切实担负起人民政协事业参与者、实践者、推进者的政治责任。
作者:张共宪 民建临潼区工委委员、临潼区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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