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
2022-03-28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

 

民建西安市委员会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和法治建设,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今年我市聚焦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安排市级重点项目740个,总投资2.5万亿元。据悉,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西安市将力争到2022年,实现市、区两级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100% “一网通办”。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到2022年,要将政府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5个和3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打造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四最”营商环境。

(一)在营商环境的工作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入。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站在以改革带动发展、激发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沿着法治化轨道加快前进。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夯实领导责任,明确主管部门,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力有序展开。明确本方案涉及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按照国家和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各级各相关单位参加国家和省上营商环境评价,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四是广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鼓励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进行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在政务服务上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创新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审批效率。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进一步压减,并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限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四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予以协调解决。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企业项目跟踪服务进一步细化。为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水平这门功课,节前节后,专题研究,积极谋划实施,继续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当好企业发展的“后勤部长”,坚持围墙内的事情帮办到底、围墙外的事情包办到位,积极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广覆盖的服务,让数据多走路、企业少跑腿,不断提高为企服务效能,着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服务环境。一是进一步畅通政企联系渠道,严格执行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力量和作用,定期不定期到挂钩企业走访谈心、牵线搭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行质态,主动帮助分析、研判经济运行趋势,为企业发展明方向、增信心、鼓干劲。二是进一步落实惠企助企政策,紧紧聚焦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惠企扶企政策落地、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推动新生代企业家于变局中开新局。三是进一步健全政治关爱机制,积极培养和发展优秀企业家加入党组织,多渠道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对政治合格、贡献突出,特别是纳税贡献大的企业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或授予其他荣誉称号,为企业家发展搭建更大舞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发新活力、汇聚新动能。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研发现,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各行各业营商环境明显好转、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但距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问题在西安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一是执法部门法治意识淡薄。不懂法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问题。有的执法部门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大于法观念根深蒂固,个别执法人员素质偏低,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重实体、轻程序,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检查频率较高,但是随意性较大,以罚代管,甚至存在私罚私收的情况。比如现在工地工期被压缩的非常严重,工地无法承担停工带来的后果。一旦被检查,势必会想法设法协调解决。客观上造成了送礼拉关系风气盛行,价码也会水涨船高。成为个别执法人员的生财之道。再比如很多执法人员把工地当成唐僧肉。收受财物甚至介绍供货商和施工队伍。也滋生了一批职业中间人。只要你答应人家的条件,工地有事可以帮你解决。

二是治污减霾一刀切情况较为严重。目前对项目建设影响最大的是“治污减霾”管理极端化的问题。只要上面有检查或者曝光有问题,整个区域所有工地全部停工,不分类型,不分阶段,不分施工性质,直接贴封条拉电停工。还派专人驻场值班(值班人员生活问题需工地解决),还有巡视人员全天巡视。这种行政行为看似很有“执行力”,但有太多的“霸气”外露,行政手段完全是为了“交作业”,一停了之,简单粗暴。雾霾来袭、政府治理、政策要求、相继出台,但我们在治污减霾和出土工地及建筑垃圾管理的诸多政策、要求存在着很多误区和方向偏差,致使一线的工作开展困难重重、矛盾多多、反复无常。尤其是管理部门太多,区上有铁腕治霾办,建设执法队,生态委,质监站,执法局等部门,市上除以上管理部门外,还有各级暗访组巡回检查。且检查标准随意,有些检察人员对准局部放大拍照,只要照片上传,项目就会被从重处罚。有些处罚明显不合理。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从业人员怨声裁道、甚至骂声一片。同时,因为制定的一些如冬防期停运、中高考停运、限时拉运等一刀切政策,导致建设工程渣土排放滞缓、建设工期延长,严重影响了我市及我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三是建筑领域用工难问题突出。对建筑工人统计分析,年龄集中度依然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高技术工人难找,能够掌握新工艺工法技术的工人更难找。反映到企业层面,本企业有多少合作工人在项目上工作不清楚,和企业合作的工人主要来自于哪些地区不清楚,每年春节以后工人的返场率如何不清楚,作业效率、作业质量、人员素质、安全意识和劳务成本等更深层面的数据更难掌握。

四是税务政策没有深入宣贯。税务部门不能及时精准把税收优惠政策宣贯到相关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劳动、工商、国地税、防疫等多个部门,税收宣传一直是税务部门在唱“独角戏”,缺乏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没有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人员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宣传对象上,也只是针对有纳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对整个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

五是建筑领域的执法标准不统一。在行政执法上存在不统一现象。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法律强制措施的执法规范和解释不足,造成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依据不充分;行政强制措施地区之间、企业之间执行不统一。有的企业反映不公平。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地方在项目把关破解难题、执法监督等方面缺乏真抓实干的决心和狠劲。比如:禁止刷油漆,油漆在建筑行业应用非常广泛,安装材料表面防腐,内墙面粉刷,外墙面粉刷等等都离不开油漆。这些工序中油漆是不能全部工厂化处理的,但执法的过程中个别执法单位片面解读,不合理的执法显得非常外行。比如航天城区域不允许工地出现油漆,见一次罚款5万元人民币起步,显然十分的不合理。

六是建筑项目开工手续程序存在风险。虽然目前关于复工审批进行了体制改革,由以前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把复工所需内容以文件下发给企业,企业完成后在网上备案即可复工,不用等审批,部门根据备案内容进行抽检,为企业项目方提供了便利。但是建筑项目审批的种类和数量很大,如果对项目没有形成风险层级管理,一视同仁,很容易造成一些风险大的项目因监管不到位出现安全问题。同时,如果实行备案内容抽检方式,如果一些项目没有被抽检到,在此期间出现复工问题,前期工作没有进行监督检查,造成的后续问题存有一定的隐患。

七是对项目管理存在区分对待。政府部门对在建项目,以央企、民企和重点工程、非重点工程等区别对待,分级管理。对于一些项目涉及的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于空白状态,部分法律规定的配套实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在政务服务上,个别地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仍较为突出。营商环境“主人翁意识”淡薄,不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几点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感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共同努力,合力推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划分设立专管机构。明确行政执法权机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组织专业人员制定相关制度及应急措施。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切合实际做好调研,定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环保专家、街办基层管理人员)收集意见及建议。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工作指导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建筑行业是一长期存在的行业,环保也是目前及将来与人类生活分不开的,二者都将长期共存,只要合理规划,认真管理,一定可以双赢。专业合理的制度在前,执行时才会顺理成章,才会真正的有效。长效机制、专业人员、明确的执法队伍才能使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将公开透明、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环节。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种政务服务方面开设的复杂、循环、低效的证明,着力构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彻底清理和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降低企业交易成本,降低企业负担。不断推进思想创新,用思想上的大解放、观念上的大更新、措施上的大突破,促进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发展。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带着责任和政策扑下身子,深入企业,主动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

二是提高营商环境监管水平。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改革。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不断创新,从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构建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的预警应急预案,实时掌握辖区项目施工节点及施工内容,有突发情况时根据性质分别制定应对措施,下发行政命令,并及时做好公示及解释说明工作,进一步达到监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体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设立相关机构,牵头抓营商环境软硬环境的建设。同时,以点带面将改革重心从单兵突进转向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开发开放体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并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营造依法惩处的营商环境。要将营商环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更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建议上升到法律层面,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多项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经营信心、释放发展活力,确保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严厉打击妨碍企业经营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企业的权益维护,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查处范围和惩处力度,推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常态化,建立健全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提升依法经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信心。

五是建设高效服务的政务环境。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一关键,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以先进省份和发达地区的最多跑一次成功经验为参照,加快推进实施马上办”“我帮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根据项目性质、规模、进度多做预警指导,搞好服务工作。设立专家团队制定各个专业的指导方案,指导项目做好具体的专项方案。施工过程中多巡视监督,把错误最小化,服务最大化。

六是抓好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工作内容,规范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人员的监管体系,使执法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七是完善营商环境的立法体系。科学编制和有序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强化立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优化立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企业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事务,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内容予以修改和完善,以进一步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需求。特别是推动执法透明化。处罚标准统一化,网络化。公示处罚标准,使处罚机械化,少一些人为因素。采用网络化办公,网路公示处罚结果,处罚款项交至指定专项账户。

总体来讲,良好的营商环境要继续以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构建更科学、更完善、更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优化建筑企业营商环境,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撰稿人:许永强,民建雁塔工委六支部主委,胡涛、刘静涛民建雁塔工委六支部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