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西安市委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民建西发[2020] 10号
各区工委、总支、支部,各专委会,机关各处室: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司法局等相关通知,现就我会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市会员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活动要求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常委会领导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常委会成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机关干部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市委会机关做好会务工作、为基层组织和会员做好服务的重要标准。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学法用法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3.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市委会领导和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组织建设、自身建设有机结合,整合会内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充分利用《西安民讯》及市委会网站刊发我会民法典系列学习活动,扩大我会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基层组织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委会宣传处。
民建西安市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